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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4-08-22      

 

云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1227日在云梦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叶天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聚焦法治追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不移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为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切实把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日常案件办理、各项检察业务中。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共受理审查逮捕179件267人,批准逮捕145件213人;受理审查起诉641件870人,提起公诉390件439人。

二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依法惩治涉黑恶犯罪高压态势,深挖彻查“保护伞”,精准铲除“黑财”。密切与公安局、法院、扫黑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排查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乡村治理等10大重点行业领域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对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靶向施策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共制发检察建议2件,均已收到整改回复。

三是有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符合无社会危险性或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形的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50人,不起诉251人,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内生稳定。

四是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改善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消极因素转化、提高诉讼效率以及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作用,坚持“该用尽用”原则。一年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77件722人,适用率达95.37%。全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促进规范听取意见,让认罪认罚案件“镜”显公正。

二、聚焦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们胸怀国之大者”,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全县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活动,共批捕相关案件713人,起诉915,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二是积极开展流域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工作,主动对接县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等工作,重点围绕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安全等重点领域,立办相关领域案件43件。强化协作配合,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参与河湖保护。聚焦西大渠环境污染和农村黑臭水体污染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在流域综合治理上积极贡献检察力量。目前,西大渠作为重要治理单元纳入县“大小循环”碧水畅通工程,预计2024年可实现源头治理;全县12条黑臭水体项目开工率100%,工程化治理正在有序推进中。清明河上的楚王号餐饮船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和省水利厅作为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助推流域综合治理典型案例发布。

三是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察机关工作衔接,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作出逮捕决定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依法批捕起诉行贿犯罪案件1件1人从严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系国计民生领域腐败案件,办理了教育系统汤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并就该案中反映出的教育系统监管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有效推动教育系统完善整改,促进腐败源头治理。

四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24件43人,起诉97件135人。强化落实打击电信诈骗及“断卡”专项工作,共批准逮捕该类案件23件40人,起诉87件114人,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合计追赃挽损800万余元。深入义堂镇、道桥镇为乡镇各村干部及社区居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讲,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五是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3名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驻下辛店镇汉南社区,1名干警担任下辛店镇南堡社区第一书记,1名院领导对口包保下辛店镇同川社区紧紧依靠村两委班子开展好工作,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筹措资金20万余元,帮助乡村振兴驻点村开展基础建设和扶贫帮困,确保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名驻村干警被评为驻村第一书记先进个人。

三、聚焦民生民,用心用情办理好检察为民实事

    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6件7人,起诉16件19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措施,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件10人,相对不起诉4件6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跟踪帮教123次,组织开展亲职教育99次。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检校共建,与云梦县黄香校区共建法治教育、保护基地。选派1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3次。与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云梦方案,加大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力度。

二是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持续优化一站式、综合性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注重实质性化解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71件,接待来访群众178人次,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为14名因案致贫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情。

三是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面落实党员党组织“双报到”制度,积极投身国家卫生县、社区共驻共建、共同缔造等志愿服务,提高党员干警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群众兴办实事好事项目64个主动联系企业25次,了解企业、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着力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四、聚焦主责主业,奋力推进法律监督向纵深发展

我们坚决扛起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责任,以高度的检察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

一是刑事检察更加有力。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30余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7人,监督撤案5件5人,纠正漏捕、漏诉、漏罪24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9件,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8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120件。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出所入所谈话100余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活动10次,走访社区矫正对象12次。按照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授权,对孝昌县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1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1份,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5个,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二是民事检察更加有效。立办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9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5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7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支持起诉12件。以民事支持起诉为依托,帮助8名农民工追索欠薪16万余元。

三是行政检察更加有为。立办各类行政监督案件33件,其中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案件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15件。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在全市率先召开推进会、培训会对相关单位进行现场督导,案件录入量达1200余件,移送公安立案7件。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方。立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向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均已回复整改。与县人大会签《关于建立人大代表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文件,依托人大代表建议,立办案件24件。办理的滚子河水库拦河渔具行政公益诉讼案,先后被湖北日报、湖北广电专题报道。

五是数字检察工作更加有序。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开展按照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监督路径和思维导图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好类案监督,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18条。充分发掘部门职能,找准少而精的切入点,努力打造实用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督模型,共构建4类数据监督模型,已经通过构建的行政违法数据监督模型,立办行政违法监督案件10件。

五、聚焦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铁军

我们统筹抓好理论武装、人才培养、严管厚爱等各项队伍建设工作,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一是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2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健全完善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工作机制,院领导专题辅导8次,以学思践悟践行党的创新理论为干警强基铸魂,努力推动主题教育不断走深走实。深入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11次,引导检察干警注重把“从政治上看”融入具体案件、检察工作全过程。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是做实从严管党治检。深刻认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刻也不能放松,强化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引领全体干警严守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持续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落实“逢问必录”。开展党规党纪和廉政教育11次,开展谈心谈话52人次,政治生态日益向好扎实做好委巡察整改工作,规定时限内全部整改到位。深入推进清廉检察机关建设,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开展专项督察、个案督察,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三是强化队伍素能建设。落实《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培训31期48人次,各类远程视频培训2250人次,开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4次,组织干警参加践行湖北检察职业精神“知悟行、知吾行”行动1次创新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学员即教员等活动25次。深化“青蓝工程”建设,组织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资深检察官与23名青年干警结对子,常态化面对面强思想、摆工作、带作风、教方法,助力青年干警成长。

四是努力打造阳光检察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广泛汇聚民智,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5次,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7次。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常态化联络工作,共联络省人大代表4人20次,认真倾听代表意见建议,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全年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51条, 召开案件办理公开听证会209件次,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49件次。

各位代表,2023年,云梦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创新实干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持续向好。我院中心协调+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法被市政法委表彰为全市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并授牌,1名干警被评为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个人,2名干警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检察人才,1名干警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这些进步与成绩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新司法检察理念更新力度有待提高;二是四大检察综合履职能力不足;三是数字检察应用不够深入。对此,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优化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云梦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担当作为,以更高站位服务云梦发展大局积极助力流域综合治理,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受理办理,加强案件风险研判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坚持为民司法,以更实举措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厚植人民情怀,认真办好每一个“小案”。注重化解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抓实守护食药安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为民实事,推出更多检察为民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三是强化履职尽责,以更大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行政诉讼监督,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质效优先、监督精准、果断起诉”要求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

四是持续强基固本,以更高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持续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落实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做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以严管厚爱为抓手,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健全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力度。

各位代表,使命系身需图强重任在肩当奋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踔厉奋勠力同心、团结奋斗全面推进云梦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孝感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云梦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贡献更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