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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20      

云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15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龙华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湖北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规划》,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法律监督工作扎实开展

主动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贯彻落实“鄂检十条”,建立检企联系制度,着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三万”活动、“一线一点”等中心工作,支持帮扶资金40余万元。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访制、领导包案制和首办责任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52件次。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16件922人,提起公诉827件1206 人,追捕76人,追诉79人。对重大复杂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5件,撤案54件,不捕127人,不诉10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4件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4件,公安机关立案24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97件次,提出刑事抗诉15件21人,人民法院改判11件13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6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当55件次,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不当56件次。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五年来,共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3件106人,大要案67件83人,副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9人。重点查处了一批“小官大贪”、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处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3件15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件2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6件6人对纪委和上级院交办的案件,组织专班认真办理。共立办省市院交办案件17件20人,立办纪委移交案件14件15人。抽调干警参办了周永康、王敏、陈柏槐等中央专案,参办干警陈立伟同志受到省院表彰。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警示教育58场。开展预防调查36次。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152件,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29个单位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与13个骨干企业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对东城区县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教育城建设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平台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52次。

二、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检察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改革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已完成财物统一上划管理,首批检察官入额17人。内设机构整合、人员分类管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任务正在进行。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学习、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标准,防止“带病”起诉,确保每一件案件都充满公平正义的阳光。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改革。以环境资源领域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发出检察建议2份,监督有关部门履职。

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公开听证12次,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4件25人,其中监督不捕案件12件13人,不诉案件11件11人,给予国家赔偿案件1件1人。

三、坚持以队伍建设为重点,检察队伍整体素能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显著提升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抓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牢干警政治思想基础。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同步开展 “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三守一创”等教育活动,着力引导干警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班子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领导班子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廉洁、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

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08人次。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六个一”活动,开展庭审观摩、案件研讨、法律文书竞赛等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的控告申诉和案件信息化应用大比武中,我院参赛代表队荣获集体1等奖,2名干警分获个人第1名、第3名。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的民行检察技能大比武中,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办案能手。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有9人取得法学本科文凭,6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招录专业人才14人。

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程度逐步提高

规范工作程序和标准。坚持以优化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创新创优为核心,以强化奖惩激励为动力,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汇编制度2册86项,全面整合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和执法规范45项,重新制定和修改工作制度41项,全面涵盖检察业务、队伍建设、事务管理、检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检务、事务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实现了检察工作管理有依据,考评有标准。

坚持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和管理。实行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规定的学习教育,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规范执法“倒逼”机制,加强对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款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规范执法。强化检务监管,每天由一名院党组成员带队,对出勤、车辆使用和会风会纪等情况进行督察

强化内外部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及时向县委汇报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联络服务人大代表制度,推动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对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交办的案件,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突出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监督。坚持对执法办案纪律、安全防范进行常规检查;对可能侵犯当事人权利的执法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对中央八项规定、检察职业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各部门办理的案件开展案件评查。

五、坚持以检务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执法保障能力切实加强

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经过7年建设,1.6万平米的检察技术综合大楼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

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上级院要求,不断加大投入,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投资1千余万元建成了办案工作区、视频会议系统。新建了侦查指挥中心、侦查信息查询平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开通了12309举报电话,建成了远程信访视频接访系统、监管场所视频联网监控系统。

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成立了机关管理委员会和工作专班,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检务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克服人少案多的困难,团结拼搏,奋发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服务有力、队伍有为、业务有位、改革有序的奋斗目标,50余人次受到各级表彰。控申接待室连续五届十五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驻所检察室连续5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建设检察室”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孝感市先进检察院”,2014年办案工作区被省院评为全省合格办案工作区,机关档案管理达“省特级”,被孝感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2014年、2015年连续2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胜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检察机关“一感两度两率”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厚爱。在此,我代表云梦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就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接受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必须始终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的整体工作水平有待提高;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专业人才缺乏、检察人才青黄不接问题突出。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关于2017年的检察工作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云梦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这一主线,牢牢把握“检察业务工作、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三个着力点,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职责使命,不断推动检察院“八化”建设,为建设富裕美丽平安幸福新云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服务大局,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将检察工作放在县委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服务举措,使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实现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向同行,合力合拍。

二、履职尽责,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水平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与公安、法院紧密配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严打的同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当宽则宽。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办案做好法制宣传。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处理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落实“鄂检十条”,认真开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加大服务非公企业力度,针对影响非公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精准出拳、精准施策、精准服务。加强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认真研究脱贫重点工作和项目,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深入查办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大贪”案件。在依法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大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突出司法保护和教育功能,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大预防新格局。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切实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切实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切实纠正裁判不公等问题。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切实纠正超期羁押、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行为。健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主动适应、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规范侦查、批捕、起诉等诉讼环节工作,保证起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改革,督促有关单位履职尽责。

三、科技强检,进一步提升检务保障信息化程度

深入推进科技强检工程,提高运用科技服务检察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强检作用,加大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把信息网络运用到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检务管理、检务保障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工作层次、质量和效益。

四、从严治检,进一步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着力引导干警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建设学习型党组,打造团结、实干、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落实高检院《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深入推进队伍建设“五项重点工程”,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切实抓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内部监管力度,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检务督察,严明执法纪律,确保执法公正。落实从优待警措施,营造“事业留人”、“情感留人”良好氛围。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眼于检察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立符合检察规律的管理体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征程,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检察工作,为实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名词解释

1、检察院“八化”建设:即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检务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2、“三守一创”教育活动:“守纪律、守规矩、守公正、创实绩”教育活动;

3、“四个自信”: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4、“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5、人才队伍“五项重点工程建设”:即高层次专门人才铸才工程、基层检察院聚才工程、青年检察官育才工程、检察人才素质提升优才工程、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才工程